《请回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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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1997 的早晨。 第九十九个于巧巧,回到这个早晨后,做了一件事。 她在这一天的大雾里,杀了一个人。 她要制造一个对犯罪极致敏感的于巧巧。 一个,能够完全超越她的于巧巧。 选择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因为那一天,他恰好经过了大雾。杀人之后,方便巧巧全身而退。 就算不用承当刑事责任,她不希望下一个巧巧,永远抬不起头来。不希望巨额的民事赔偿,拖垮这个家的未来。 这是她对下一个巧巧,最大的温柔。 当然,凭借年幼的身体,要杀掉一个成年人,还是风险太大了。 因此,她提前从爸爸工作的制药厂里,搞到了她需要的东西。 「γ—羟基丁酸」。 涂在一个口罩上,在那场大雾里,巧巧发出了无助的哭声。 果然,那个好心的男人,顺着声音找了过来,看见了这个身披雨衣,背着书包的小女孩。 「小妹妹,怎么了?」 「我的脚摔伤了。」巧巧坐在地上,哭泣着说,手里,却攥紧了那个口罩。 在他俯下身子,检查她的脚的时候,巧巧犹豫了一下。 这个男人,大概也有自己的家庭。 真的,要这么做么? 可她没有别的选择了。 「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他背起了巧巧,准备带着她走出这片浓雾。 这时候,巧巧这样问。 「啊,白天成。我有个儿子,比你大一点。」这片浓雾的能见度还是太低了,他背着巧巧,勉强辨认着方向,「我儿子叫白烨,你认识不?」 于巧巧沉默了很久。 「对不起……我会记住你们。」 「什么……」 白天成有些茫然,却突然感觉,背后的小女孩,用什么东西,一下捂住了自己的口鼻! 那片口罩。 药剂吸入口鼻,白天成的双眼瞬间失神,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随后彻底失去了力气,「噗通」一声倒地。 于巧巧一同摔倒。 她爬起,从口袋里取出了刀,沉默地望着眼前的男人。 穿上雨衣,是从寸头男人那里学来的。果然,很有用。 她脱下了雨衣,将刀和雨衣都塞进了书包里。凭借记忆中的方位,低头走出了那片浓雾。 干干净净。看不到任何血迹。宛若新生。 只留下了浓雾中,那具白天成的尸体,被割断了咽喉,鲜血在身下汇集。 18 她回到了家里,记录下了每一个于巧巧的历史。 她将和她们一样,彻底消失。 但至少,有人记得她们,那就够了。 她还留下了谎言,欺骗下一个巧巧掩埋罪证,诱骗她终日活在谎言里。 只有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巧巧,才是足够极致。 秒针嘀嗒。这一天即将过去。 雨衣和刀已经被藏在了床底。 她抱了抱自己。 但那是在拥抱下一个巧巧。 「巧巧,你替我们回家吧。」 时间走过了 7 月 2 号的第一秒。 第一百个于巧巧醒来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