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母亲真的能毁好几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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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住了她的手。 我赶紧开口:「我是高三的学生,我要高考了,他们要拐走我,我脸上的伤就是她打的。」 「请您。」我抬头直视警察的眼睛,「一定要送我去参加高考,拜托您了。」 9 我没有收拾身上的任何伤,警察带着我去拿了准考证就直接去了考场。 但我仍然错过了第一场考试。 我沉默着在门口站了很久,浑身都疼得厉害。 我只给了自己几秒钟的时间来为错过第一场考试而伤心,随后我开始计划起未来。 没有什么可以挡住我离开这里。 血肉至亲不可以。 满身伤痕也不可以。 我疯狂算着自己的分数,将之前规划的未来计划全部打乱重新排列。 在简单处理伤口后我如期参加了剩下的全部考试。 成绩下来后我擦边进了一个外省的一本。 从高考完到我离开这里去学校,这段时间里。 我没有再见到过我妈。 我承认我对她始终都有一种同情的情绪在,但是这一点同情,也在高考那天随着我跳出车门的风灰飞烟灭了。 之前我同情她。 现在我看不起她。 我拿走我存的钱和之前准备的文件之后就再也没去过那个小卖铺。 我刻意避开了所有她能猜到我在的地方。 但我去找过我弟。 我说我会给你换肾的,上次真的谢谢你。 他说没事,又找到合适的肾源了。 他说他其实一直很想跟我搞好关系,但是我都不怎么在家,见不了面。 他说他很佩服我,也很羡慕我能自由地活。 他说。 姐姐,你要好好的。 我看着他因为生病而苍白的脸,鼻子一酸。 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他。 在我印象里他只是有点调皮的,被家长完全束缚起来,偶尔有点叛逆心思的小男孩。 我记得他还是个小矮个的时候,我因为偷吃被妈罚站在门口,一天都没有给饭吃。 他神神秘秘地跑过来往我手里塞了一个包子。 还小声地问够不够。 我站在原地看他离开的背影,就好像看到了那时候他小小的身影一样。 我可以表现得更喜欢他一点,但是不可否认,我最喜欢我自己。 我现在突然明白了,我妈对我舅舅的复杂心情。 从小生活在一起的人,总有一个温情瞬间让自己心软让步。 我妈这一让,就是一辈子。 我可以理解她,但我永远不会原谅她。 我也并不打算跟她说些什么。 其实我大可以大摇大摆、意气风发地去找她,去告诉她我依旧离开这里了。 而我确实也这么想过。 但又觉得没有意思。 她仍困在这里。 她不会认为我走出去了会是什么大事。 就像她没出去过,也不知道外面有多美好,最多只是将曾经放弃的机会当成一个刺,疼,但不致命。 没意思极了。 10 最后,我一个人去了全新的地方,主修法律,辅修心理学。 背东西背得想死,但一想到未来能挣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