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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住了她的手。
我赶紧开口:「我是高三的学生,我要高考了,他们要拐走我,我脸上的伤就是她打的。」
「请您。」我抬头直视警察的眼睛,「一定要送我去参加高考,拜托您了。」
9
我没有收拾身上的任何伤,警察带着我去拿了准考证就直接去了考场。
但我仍然错过了第一场考试。
我沉默着在门口站了很久,浑身都疼得厉害。
我只给了自己几秒钟的时间来为错过第一场考试而伤心,随后我开始计划起未来。
没有什么可以挡住我离开这里。
血肉至亲不可以。
满身伤痕也不可以。
我疯狂算着自己的分数,将之前规划的未来计划全部打乱重新排列。
在简单处理伤口后我如期参加了剩下的全部考试。
成绩下来后我擦边进了一个外省的一本。
从高考完到我离开这里去学校,这段时间里。
我没有再见到过我妈。
我承认我对她始终都有一种同情的情绪在,但是这一点同情,也在高考那天随着我跳出车门的风灰飞烟灭了。
之前我同情她。
现在我看不起她。
我拿走我存的钱和之前准备的文件之后就再也没去过那个小卖铺。
我刻意避开了所有她能猜到我在的地方。
但我去找过我弟。
我说我会给你换肾的,上次真的谢谢你。
他说没事,又找到合适的肾源了。
他说他其实一直很想跟我搞好关系,但是我都不怎么在家,见不了面。
他说他很佩服我,也很羡慕我能自由地活。
他说。
姐姐,你要好好的。
我看着他因为生病而苍白的脸,鼻子一酸。
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他。
在我印象里他只是有点调皮的,被家长完全束缚起来,偶尔有点叛逆心思的小男孩。
我记得他还是个小矮个的时候,我因为偷吃被妈罚站在门口,一天都没有给饭吃。
他神神秘秘地跑过来往我手里塞了一个包子。
还小声地问够不够。
我站在原地看他离开的背影,就好像看到了那时候他小小的身影一样。
我可以表现得更喜欢他一点,但是不可否认,我最喜欢我自己。
我现在突然明白了,我妈对我舅舅的复杂心情。
从小生活在一起的人,总有一个温情瞬间让自己心软让步。
我妈这一让,就是一辈子。
我可以理解她,但我永远不会原谅她。
我也并不打算跟她说些什么。
其实我大可以大摇大摆、意气风发地去找她,去告诉她我依旧离开这里了。
而我确实也这么想过。
但又觉得没有意思。
她仍困在这里。
她不会认为我走出去了会是什么大事。
就像她没出去过,也不知道外面有多美好,最多只是将曾经放弃的机会当成一个刺,疼,但不致命。
没意思极了。
10
最后,我一个人去了全新的地方,主修法律,辅修心理学。
背东西背得想死,但一想到未来能挣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