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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极力渲染恐怖细节,各种惊悚标题耸人听闻。
人肉天妇罗!
烧腊店内油炸死尸!
以这个案件为素材拍摄的恐怖电影更是将它传遍世界。
有人传言钱燕荷将尸块混入叉烧肉内对外售卖,引发社会恐慌。
一时间大埔医院门前,脸色苍白的市民排起长队,要求做洗胃处理。
有人因此终身不吃烧腊,甚至一提到烧腊就恶心呕吐。
罗福成的波仔记烧腊店关张大吉,他本人一夜白头。
事实上,据警方查证,混入尸块的食品并没对外出售,只是坊间谣传而已。
部分香港媒体对此案的报道
这个案子实在太过惊悚,吸引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大家都期盼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1994 年 6 月 22 日,钱燕荷杀人一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香港实行陪审团制,法官要求七名陪审团成员在以下两项罪名中做出选择:
故意谋杀,或者误杀。
陪审团由四男三女组成,按照香港司法制度,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或多数压倒意见才能做出裁决。
争议焦点集中在几个细节上:
第一,钟彩娟是否挑衅了钱燕荷,导致后者情绪失控杀人。
第二,钱燕荷的行为是否与精神病症有关,比如重度抑郁等。
第三,钱燕荷是否强迫钟彩娟跟她回到公寓。
第四,钱燕荷索要一万元「赔偿金」,是否有敲诈的意图。
钟彩娟已经死了,证据只有钱燕荷的口供,但她的陈述可信吗?
陪审团一直讨论到晚上八点钟,没能得出有效意见。
第一次审判失败。
7 月 5 日,高等法院重审此案,这次的陪审团由五男二女组成。
经过五小时的闭门商议后,大法官赖恩宣布:
钱燕荷的行为是「可怕的」,她不仅拘禁、捆绑、杀害死者,更在事后作出「可耻野蛮」的行为。
但是,法院重点关注杀人过程,至于死后的尸体处置情节,对量刑影响不大。
经陪审团裁定,钱燕荷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
法院最终判定钱燕荷有期徒刑六年。
坐在被告席上的钱燕荷喜极而泣。
台下旁听的市民舆论大哗,认为量刑过轻。
钟彩娟的家属当即宣布抗议,他们发起了签名请愿活动,要求律政署进行司法复核。
一天之内便有超过一万名香港市民签名响应,可见判决引发多么强烈的民间反响。
很可惜,律政司表示,没有足够理由支持复核,法院判决有效。
直到二十多年后,还有人组织抗议,要求重审此案。
只不过这些都无法改变现实了。
钟彩娟家属向律政司递交请愿书
钱燕荷在 2000 年出狱,自此不知所踪。
但对她的犯罪讨论一直没停过。
有医生分析称,钱燕荷疑患有被迫害妄想症,她过于夸大现实的威胁,在精神恍惚中犯下大罪。
更多人认为,她的精神状态与其成长经历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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