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乞丐到连环杀手:辽宁省三号公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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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 别看王强只有小学文化,在犯罪上却是个足智多谋的。在沈阳作案期间,王强从老家带出了 5 个年纪小、容易被洗脑、胆子大、家庭贫困的「兄弟」。而这几个兄弟的吃住开销都是由王强负责,说简单点,就是被王强养起来的,他们只要乖乖地听从王强的指挥就行,不能有二心。 在犯罪团伙的加持下,王强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残忍,从之前的威胁恐吓,发展到了暴力抢劫。 他们一行人会到公园里寻找正在亲热的情侣,然后假冒便衣警察进行敲诈勒索,如有不从,就亮出刀子捅伤对方。为了培养手下人的胆量和能力。王强还会亲身示范,如何用木棒一击即中,把人打倒在地。 有一次他们抢劫完一对情侣后,王强还把女方拖到旁边树林中强奸了。 每次抢劫都没有失手,王强他们的作案频次越来越高,不但在沈阳行动,还去了周边的开原、铁岭,甚至还去过北京。这期间,他这个老大经常在行动后赏赐给手下零花钱,让他们死心塌地跟着自己。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饶是如此,手下的人还是把他给出卖了,那是 1996 年,有人把他给告发了,但是王强死不承认,只承认自己冒充警察敲诈的事情,别的一概不认。加上证据不足,王强被判了劳教三年。 这是王强的「二进宫」,表面上他伪装得很正常,因表现良好还被提前半年释放。实际上,王强内心的邪恶更加疯狂。他认定,以后只能做「独狼」谁也不能信任! 1998 年 12 月 4 日,那是王强第二次走出劳教所的日子。从这时起,他开始杀人了。 当天晚上他就憋不住了,由于身上没钱,不能嫖娼,他就跑到南运河边寻找泄欲目标,当他把目光锁定到一个独自在河边散步的女子身上时,他提起一根棒子就把女子击倒,拖到树林中将其强奸。 没过几天,王强又用铁棒子击倒一名女子,将其强奸。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王强化身强奸犯、抢劫犯,手段越来越残忍,他开始在作案时杀人,草菅人命。 一年内,他作案 20 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数人。 抢到钱后做什么?报复性消费,花天酒地、肆意挥霍。 从小,王强就认为只有钱才能带来快乐,当小乞丐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等有钱了他就要好好享受。刚开始犯罪的时候,抓进去关几年就会出来了,但是自从他开始杀人,他就知道人生到头了,落入法网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掉。 于是,王强开始了双面生活。作案的时候,他破衣烂衫,假装农民工,便于隐藏、避人耳目。消费时,他会穿上高档西装,假装成功人士去宾馆,去干嘛?找小姐。 与强奸女性的感受不同,花钱买来的服务让他觉得更享受。他假装富豪,出手阔绰,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甚至会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