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恶制恶: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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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晃悠悠地回到村子。 当然一回去,就被控制住了。 我认得他们,是刑警。 我对着他们哈哈大笑。 把我抓走之后,我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他们逼问我杨辉穹的下落。 我说了一个位置,他们去找,结果那里什么都没有。 他们回来之后又继续逼问我,我又说了一个位置,他们再去找,结果再一次扑空。 他们已经气得想要打我了。 我说我有精神病,我说的话你们也能信?哈哈哈哈哈哈。 就这样,一天就过去了。 第二天,我又被提进了审讯室,他们还打算在我身上问出什么,但我只会哈哈大笑。 下午,陈律师及时赶到,他闯进了房间,气势十足。 「徐队长,二十四小时已经过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你们有证据,就直接拘留她,如果没有,那就放了她。」 而徐队长也针锋相对地提出: 「《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陈律师继续提出: 「请拿出我当事人是重大嫌疑分子的证据。据我所知,我当事人现涉及的只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你说重大,我都想笑。」 可是他也没有笑,他只是在取笑对方。 他的语气让我想起了江老先生,我被逗得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徐队长阴沉着脸,他很为难,放是不能轻易放的,因为怎么猜也是我干的,但他们却没有证据。 他扭过头来,继续问我: 「叶青娥,你老实……」 谁知道,陈律师却非常凶狠地双手一拍桌子,咬牙切齿地反问: 「你可以闭嘴吗?」 徐队长也怒了: 「你想干吗?你也想进来坐几天吗?」 「你有这个能耐吗?」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生气的陈律师,「你知道社会的秩序是怎么维持的,那你又知不知道,你们这里的秩序是怎么样维持的?」 徐队长跟陈律师对视了好几秒。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 他接通电话,面无表情地听了一会儿,应了几声「好」。 我才明白,陈律师,真是不打无准备之仗。 江老先生留下的关系,被他发挥得淋漓尽致。 上面已经有人压下来了。 他们只能放了我。 然后再继续查,直到查到蛛丝马迹,有了证据,才能再次限制我的自由。 10 回到村子时,都已经天黑了,但即便如此,杨辉穹的父母还是出现了。 他们早已埋伏在我房子里,不由分说就打了我一顿,把我按在地上,把我拖走。 拖到了僻静无人的角落。 我只是哈哈大笑,看着他们气急败坏,我就很想笑。 他们逼问我杨辉穹的下落,我说他在地狱。 他们又继续殴打我,把我打得奄奄一息。 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