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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地主家的傻儿子。我愣愣盯着他,脑子里还在回味自己刚写完的文:写得这么甜,真的不愧是我。不知过了多久,林飞宇悠悠转醒,盘腿坐在我对面,懵懵懂懂地喊我,「落落。」刚睡醒的嗓音带着几分慵懒的沙哑。小崽子还挺会撩人。我指了指手机上的时间,「外面雨停了,你快点走吧。」他神情有些落寞,「可是正好饭点了诶,不一起吃个饭吗?我刚发现城东有家很好吃的日料店,还想着带你去吃呢。」以往我肯定就答应了,但如今项钧就在对面房,宛如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恼羞成怒就跑过来敲门了。也不是什么心虚,我只是不喜欢惹麻烦,尤其不想把林飞宇牵扯进来。但对面的大金毛肉眼可见的失落。我抬手顺了顺他的头发,「你已经呆在我这里一下午啦。嗯……下次有机会我再陪你去吃怎么样?」他这时候反应迅速,「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要走了?」我无奈笑道:「我在 S 城已经玩了大半个月了,总要回家的吧?」原本计划玩一礼拜就去别的城市的,然而经费已经因为林飞宇爆炸了。他眼巴巴地看着我,「不走好吗?你在那边不也是租房子住嘛?干脆我在这里给你买套房你搬过来吧。」诶哟宝,这房可不兴买啊。我瞪他,「干嘛?还想用钱包养我是吧?」他缩了下脖子,哀怨道:「想给你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名分你不要呀。」是的,林飞宇与我认识的第三天就表白了,并且在后来的相处中陆陆续续表白了五次,正式的不正式的都有,我都拒绝了,奈何他锲而不舍。因为要离开,我决定今天和他好好谈谈,结果刚摆出一本正经的态度,他就抢先说:「我肚子饿了,我要先出去吃饭了。」我好笑地看着他慢吞吞起身,慢吞吞收拾东西,又慢吞吞移向房门。走了没几步,他又折回来,气闷道:「你都不挽留一下啊?」我笑出声,「你不是饿了?我拦你吃饭干嘛。」他瞅我半晌,一屁股坐到我身边,低头闷闷道:「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吗?明明我们玩得挺开心的呀。」有一说一,我和他确实很玩得来,而且他很让人放心,不然我也不会认识短短半个月就敢和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但是有些事,不是开心就够了。我掰过他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很开心,和你一起的时间都很快乐。」「但是恋爱不是这么简单的。我大你五岁,而且没你有钱。我需要为生活奔波劳累,不可能一直都像这段时间一样陪着你到处玩。假设我和你在一起了,首先异地就很辛苦,我没法这么轻易地离开 S 城,又或者你跑过来陪我,然后呢?难道让你一直陪着我在出租屋待着吗?「我们之间的阶层跨度很大,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而等恋爱了,相处的时间久了,这些障碍都会浮现出来,一个比一个难以跨越。到时候,你可能还会发现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美好,发现我抠门、小气,有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