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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我觉得他有些眼熟。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突然,我想起来了,「哦,我想起来了!前几天,我路过酒吧一条街,看见几个男女,他是其中一个……」
而他搂着的那个女孩,头发上夹着一个跟我的很像的蝴蝶发夹。
那些警察拿着铁铲,开始挖。
「严队,挖到了!」
挖出土的,是半具戴着头颅部分的森森白骨。
「张若柒的尸体,总算找完整了,通知她的家人吧。」
张若柒?
为什么我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张若柒?张若柒……」我的头很痛很痛。
阎王拿出我的那枚蝴蝶发夹。
可是,发夹上,已经没有血光。
他夹到我的头发上。
「你就是张若柒。」他伸手,将我拥入怀中。
我就是张若柒?
那尸骨是我?
这一瞬,我那些失去的记忆,就像全数解开,回到我的脑海里。
46
我叫张若柒,大一新生。
那天,我正准备跟同校的学长,也是我妈妈闺蜜的儿子一同前往学校。
他让我去他家等他。
我曾跟妈妈去过他家几次,说来倒也相熟。
然而,那天,他家只有他在家。
他对我起了歹心。
在挣扎之中,我摔倒,头重重地撞到墙上,鲜血流涌,晕了过去。
大概他以为我死了,所以,他将我分尸抛尸。
难怪我的衣裙和发夹上,沾染了那么多鲜血。
这个可怕的凶手,他心里很变态。
他将我的发夹,洗干净之后,送给他的女朋友。
也就是那一日,我在酒吧外面,见到的那个戴着蝴蝶发夹的女孩。
那确实就是我的发夹。
阎王带我我回家一趟,我看着痛哭的亲人,只能跟着流泪,无法安慰。
我到人间走一遭,在最美好的年华,惨遭杀害。
大好人生还没有经历完,父母面前还没有尽孝。
凶手有法律严惩。
而家人与我,已是人鬼殊途。
阎王将我拥入怀里,轻抚着我的头:「别哭,这一生你已经走完了,放下吧。」
47
我恢复身份,回到地府。
家人给我烧了豪车豪宅和巨款。
我从苦逼打工的穷鬼,一跃变成地府小富婆。
我去排号投胎,排到了明年七月一号。
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地府有身份的鬼,除了中元节,便不能随意去阳间。
我的鬼友小夏,依靠结婚证转回地府,所以,要等到年底才能一同办理转移。
她也无法陪伴我。
但是,我耗费 50 亿巨资,给小夏买一个手机,邮寄到阳间给她。
我们有空的时候,就打电话聊聊天。
有一天,小夏说道:「嗐,怪想你这个小可爱的!你叫你家阎王爷,把你带到阳间来生活呗?」
到地府之后,我仍旧跟阎王爷维持着恋爱关系。
阎王身材好、长得帅,某方面也很棒……
我觉得,这段恋爱,谈到我去投胎时,完全没问题!
只是,他最近也一直没回阳间。
搞得我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