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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充满热血的生活深深吸引着她。
另一边,法子英也喜欢劳荣枝的美貌与温柔。
很快,两人就确认了情侣关系。
1994 年,劳荣枝所在的小学即将解散,她本人也被停薪留职。
借着这个机会,20 岁的劳荣枝向家人提出,要与法子英一起去外地做买卖。
在当地,人人都知道法子英是个什么货色,家人听她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但想要离开家的种子,却被种了下来。
1996 年,法子英在江西九江打伤了人,需要出去避避风头。
这一次,劳荣枝带上她积攒下来的 6000 多块钱,跟着法子英一同离开了九江,准备到深圳、上海等地做生意。
可做买卖赚钱,哪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上世纪 90 年代,人们每月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几百块。
但劳荣枝和法子英,每个月却要花掉一两万。
没有收入来源,再加上两个人生活开销很大,他们很快就花光了积蓄。
正是因为缺钱,劳荣枝来到了她熟悉的地方——KTV。
原本,她只是想当一个坐台小姐、赚点钱花。
可这点钱,哪里够他们挥霍?
缺钱、身边的人有前科、在灰色地带工作,此时的劳荣枝,想了一个「妙招」。
他们开始了初级犯罪——仙人跳。
第一滴血
仙人跳需要男女配合。
劳荣枝与法子英很自然地就明确了分工。
首先,劳荣枝负责在 KTV 物色合适的目标,他们把这个目标称作「猴子」。
随后,她把「猴子」带回他们的出租屋。
接下来就是法子英出场,挥舞着大刀逼迫对方交出钱财。
每次作案,他们大约都能收获七八万人民币,可谓「收入不菲」。
拿到钱后,法子英都会让劳荣枝先走。
分别之前,二人会先约好下一站城市,然后再去当地的第一人民医院会面。
由于一直辗转于大城市,劳荣枝见了些世面。
她向往大城市一掷千金的纸醉金迷,胃口也逐渐变大。
就像当初不满意 300 元的工资一样。
她向法子英抱怨:「这么点钱,哪里够花呀?一下子就花完了嘛!」
而法子英呢?
碍于「男人」的面子,也碍于自己的「英雄」形象,是绝不会说出「没办法」这三个字的。
于是,法子英与劳荣枝在犯罪的道路上,又开启了新的探索。
1996 年 5 月,法子英和劳荣枝来到了南昌,租住在胜利路商贸大厦一楼的一居室内。
劳荣枝很快就化名「陈佳」在一家夜总会入职了。
她物色好的第一位「猴子」,名叫熊启义。
35 岁的熊启义,在空调销售公司当总经理,还经营了一家大酒店。
一天上午,劳荣枝给熊启义打电话,借口修空调,将他约到了出租屋里。
人一进门,法子英就持刀上前挟持,再用绳索、皮带捆住了熊启义。
然而,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