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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咬牙打拼,有人为了活得有一点儿质量,需要付出尊严苦苦地讨要。
而有人却可以唾手可得,完全不理解前者的频道。
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小梦不理解打拼者的难,不理解打拼者的尊严,算不上是她的错。
她距离那种生活,实在太遥远。
而我必须保持骄傲,保持我打拼的斗志,也算不上是我的错。
这并非「男人好面子」那般简单——我无法接受这种味道的唾手可得,是因为一旦接受,它必然会发力,慢慢地扭弯我未来生活及个性的全部轨迹。
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较劲,也可以说这是一种迂腐,但对年轻的我来说,这份骄傲的倔强,是宝贵的。
没有这份倔强,我所谓的「唬人」,是拿什么唬的?
我所谓的「招人」,又是拿什么招的?
我当然知道,小梦是为我好。
只是小梦不明白——失去这份骄傲的倔强,你在酒吧看见的,你认为神采飞扬的人,还会是你心甘情愿地被「唬了,也招了」的那个人吗?
白天不懂夜的黑,白天没错,黑夜也没错。
但白天和黑夜,能牵手共存吗?
这个问题不能较真,因为它直指核心。
这个问题必须较真,因为再往下走,我们绕不过这个核心。
13
接下来也像《阴天》里的歌词:「爱恨情欲里的疑点、盲点,呼之欲出,那么明显。」
小梦是可爱的,是「你真漂亮、你真性感、你真可口可乐」的。
小梦喜欢我,是认真的。
小梦想收编我,也是认真的。
糟糕的是,我忽然不想被收编了。
倔强一旦开始泛滥,就容易上纲上线。
我上纲上线地认为,小梦只是喜欢听摇滚,自己却并不摇滚。
我上纲上线地认为,小梦想跟我一起去做背包客,却不太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背包客、自助游。
终于,我挥刀喊停。
提出分手时,小梦看上去并不伤心,甚至都不觉意外。
但小梦有自己的倔强——她不放弃,依然关注我的生活,依然会在聚会时,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依然会想约我一起去看电影,依然会给我推荐一张 CD……
看上去小梦并没有强迫我。
但表面上波澜不惊的这套坚持,却是一种令人窒息的强迫。
强迫着我,更在强迫她自己。
这份包围对我来说,不但倍感尴尬,而且密不透气。
小梦看上去并不伤心,其实是伤透了心。
老 K 忍不住,给我丢了一段话:「一开始呢,觉得你和小梦般配,我才搭了一根线,结果成了乱点鸳鸯谱。你小子不是东西!别跟人家玩开头啊!」
我点头:「你说得对,我确实不是东西!」
老 K 既郁闷,又生气,闷了一大口酒:「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
我点头:「你说得对,我他妈的真不是东西!」
我想到了我和小梦的开始。
我看见小梦的笑,觉得有点儿像……晒过高原的太阳。
看见小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