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穿越后我隐世了十年,才发现剧情已经大结局很久了”为开头写一篇小说

查看全文
太好认了,说话措辞的风格都没有变。 没想到到了末世还在接受那个女孩的帮助。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将女孩的事告知众人。 他也不是那种会私藏物资,自私的人。 而且这样拿出那些东西的时候也不需要再绞尽脑汁找借口了。 但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在作怪。 他隐瞒了下来,为此还改变了他一贯的作息规划。 猜测今天会收到什么样的东西,成了他在末世中唯一的乐趣。 但是今天好像比往常要晚了一些。 其余的队员们交接完任务也都回来了。 不一会儿,门外传来队员一号焦急的催门声: 「队长,你好了没?我快忍不住了。」 没办法,秦卿只好先起身。 今天是没有了吗? 难道她忘记了? 还是不想再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了? 秦卿心里闪过一丝失落。 「啵~」 熟悉的传送音响起。 是一本封面粉嫩花俏的小说——《霸道总裁爱上带球跑的我》。 书中还夹着一张纸,少女圆润可爱的字迹跃然纸上: 「这本书太有意思了,一不小心就看忘了时间,送给你一同欣赏。」 「队长,我都快急死了,你竟然还有闲工夫在厕所里看书! 「你不知道边看手机边上厕所会……看书也一样啊。」 总算心满意足的秦卿并没有理会队员一号的碎碎念。 09 末世生活的第一年还是很享受的。 我在岛上存了后半辈子都读不完的书。 过上了一边看书闲云野鹤,一边悠然种田养鸡的日子。 说起来我还送了男主不少书来着,都是看过的,还附上读书笔记。 看着墙壁上刻印的记录日期的痕迹, 再把我穿书之后凭记忆编写的原文笔记翻出来看看。 全文有两千多章,细枝末节的事有点记不清了,但几个大事件还是印象深刻。 大概就在这几天,七号幸存者基地将会迎来第一次的丧尸潮, 是由一个进化丧尸带领的丧尸军团。 书中描述过进化丧尸在攻打基地前有一段虚弱的时间, 是杀它最好的时机!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来。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举笔犹豫好久,却不知该不该告诉男主。 送物资的行为还可以解释,这种类似于先知的情况又如何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呢? 如果他质问我明明能预知未来,却没有告诉他人让全人类提前做好准备该怎么办? 要不还是不写了吧。 反正作为本书的主角,秦卿总是能化险为夷。 如果因为我的蝴蝶效应而影响剧情的发展就不好了。 可是我也无法完全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挠头苦思。 写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条, 又全都揉成球扔了一地。 在穿书前我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我无法救下所有的人。 更进一步说,我就是一个胆小鬼。 只考虑自己,也只想考虑自己。 所以无情地抛弃了大陆上所有的人,一个人躲在岛上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