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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的时候,秦风直勾勾地看着郝孟义的眼睛,右手五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忽快忽慢。
随着那极具节奏的敲打声出现,我明显地注意到郝孟义的呼吸变的急促,放在桌下的双手更是紧紧地攥成拳头。
我急忙大声喝止:「秦风,你够了!郝教授妻子是死于意外,这点有肥水市公安厅给出的详细报告作证。」
「哈哈,意外?既然都是意外,省厅能裁定郝教授的妻子死于意外,为什么就不信李勇昶一家人是死于意外?」秦风嗤笑着,「郝教授、郝导师,你相信意外吗?你可是我的导师啊~」
郝孟义的呼吸更加急促,过了好一会儿,突然起身往外走:「陈队,我需要冷静一下。」
「那秦风……」
我指了指还在发笑的秦风,难道这就是你所谓的「 会会」?把人传唤过来,话没聊几句,自己心态先崩了?
郝孟义转头狠狠地看了秦风一眼,冷冷地说道:「先关二十四小时再说。」
我张了张嘴,这话我原来也说过,可是有用吗?二十四小时后,还不得乖乖地把人放了。
然而郝孟义现在是专案组组长,我只能硬着头皮问道:「那二十四小时之后呢?」
郝孟义想了想,对秦风道:「秦风,你既然承认我是你的导师,那想必你不会介意和导师相处几天吧。」
高!
不愧是省厅的精英,这变相羁押的借口都这么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所以在前面三起案件中,虽然秦风都有着重大嫌疑,可我们对他只能实行传唤,最长羁押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过了二十四小时,还是要放他回去,最多采取全天候监视。
可郝孟义一句话,就把秦风更关起来了……
相处几天?
汉字博大精深,几天到底是几天,那就要看我们什么时候破案了。
原本,我以为秦风会抗拒,甚至提出投诉,哪知秦风一本正经地点头道:「导师都开口了,学生哪敢说不。也别那么麻烦了,陈队长,麻烦你给我找间屋子,我直接在你们刑侦队住下。什么时候你们感觉我能走了,我再走,省的一次次地来回折腾。」
「啊……」
我傻眼了。
什么情况?
答应得这么爽快?
他是不准备继续作案了,还是说这一切都在秦风的掌控之中,故意留在刑侦队,以便为下次作案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
可不管怎么说,秦风愿意留在刑侦队,这是好事。至少,我们对他的看管更加严格,而且有了他昨夜供述的作案手法,五天内,我们一定能查到更有力的证据,证明秦风就是凶手。或许不等他再次作案,就能给他定罪。
郝孟义走后,我将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