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和黑社会是怎么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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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拐卖人口、传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均可判死刑。 由此,「为期三年、三个战役」的严打斗争就此打响,此后,新中国再也不允许任何形式,任何组织来危害人民群众。 这帮人渣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回顾整个案件。 这一群人,是怎么一夜之间从小混混,变成杀人魔头的? 从经历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个恶人群体,对一个普通人的影响有多大。 他们把恶念,变为现实,只不过是凑了一群人。 无论当初带着什么样的情绪,只要加入了恶人团体,终究都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这也印证了《乌合之众》里所说的: 「 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感到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甘心被各种激烈和虚假的言辞所打动,他们信奉在理智尚存的情况下不会相信的一切。 群体总是对强权俯首帖耳,却很少为仁慈心肠所动。」 即便群体理论可以归纳这一群人渣丧尽天良的原因,却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是群体的过错。 生而为人,抉择,仍然是最重要的。 即便境遇相似,李东东始终都在坚持自己的信念,绝不做恶人。 从不作恶、到小恶、再到滔天罪恶。 既有自己一步步放纵堕落的结果,也和周围人的影响脱不开关系。 这些混混,所成长的过程中,都深深受到了身边混混的影响。 人的恶,是可以被煽动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事以,中华传统中,很早便有孟母三迁的典故。 可无论如何,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看似安全的生活,也到处充满着诱惑与放纵。 恶念永远会顺着洁白的瓷杯蜿蜒盘旋,伺机寻找发芽的土壤。 而作为一个有良心,有良知的人。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 面对恶与堕落的诱惑,我们严词拒绝,绝不妥协! 也绝不姑息! 参考资料 《1983—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强奸杀人案》,《法治人生》2008 年第 15 期 《透过个案看「刑事三项互动机制」建立的现实路径》,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