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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女性受害者。
归根结底,这就是一起针对年轻女性犯罪的连环杀人案。
回顾很多起女性被侵犯的案件,始终有很多声音在指责受害者的「过错」。
比如在「林过云案」中,不乏有民众指责前三位在夜总会工作的女性「穿着暴露」「不正经」「死得活该」。
这正在「受害者原罪论」的最主要表现——污名攻击。
(「受害者原罪论」由社会心理学家梅尔文·勒纳 20 世纪 60 年代首次提出,是一种谴责受害者、对受害者进行符号暴力攻击的舆论乱象。)
而「荡妇」这一符号,就是贴在女性受害者身上最常用的标签之一。
就像林过云案件中的三位夜总会工作人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很多人便预先带入一个「主动勾引男人」的刻板印象,对其合理化之后便开始大肆攻击。
再比如 2018 年 5 月,云南祥鹏航空公司空姐李某某在乘坐网约车时遇害。
遗体被发现时衣不遮体,身中二十多刀。
然而就在受害者父母痛不欲生时,网络上却不断出现刺耳的声音:穿得太少、打扮太好看……
在这类女性为受害者的案例中,舆论的部分导向总是惊人的一致——女性不检点。
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原罪论」。
毫无疑问,这除了对受害者以及家庭造成第 N 次伤害,没有任何正面作用。
而真正需要被惩罚的,应该是毫无人性的施暴者。
参考资料:
陈琦.「受害者原罪论」:性侵案网评中的符号暴力与舆论失范[J].当代传播,2018(06):77-81.
林过云,维基百科
《亚洲重案之雨夜屠夫》,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