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以“苗疆少年善蛊”作为开头写一个病娇文吗?_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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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怕我惹事,给我安排的居所是一间上房。 一般而言,隔音算是不错。 可是习武之人,耳力惊人,总是要被迫听到一些不该听的东西。 今日正当我躺下,准备在睡梦中忏悔到天明时,听到隔壁房间有拖动重物的声音。 以我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他们拖的是个人。 还是个男人。 「这次的货色不错,他们从哪找的?」 「路边捡的。」 「?」 「多半是酒喝多了,直接昏在路边。看样子是个公子哥,衣料都是上好的锦缎。」 「南风馆能给我们多少钱啊?」 「至少一千两黄金吧。这长得实在不错。」 我悄悄透过门缝,看到一个黑色的麻袋,里面支出一只苍白的手,骨节分明,上面还有淤青。 要不是听他们说的话,我都以为他们拖了个死人。 「这啥东西啊,看着怪渗人的。」 一个金属的东西磕到桌面,我定睛一看。 是一张面具。 这可太熟悉了。 毕竟苍官戴着它追杀了我十万八千里。 3 我有一把剑,名字叫酒鬼。 而我,是个穷鬼。 一千两黄金,能买多少酒啊! 要是苍官真被卖到南风馆,万疆门沦为江湖笑柄,我怕他爹骑着大蜈蚣跑到京城来发疯。 他爹叫苍天,听名字就很猛。 怎么办? 我盯着屋里那块面具皱起了眉头。 我是苍官单方面认定的仇人。 而我好像确实让他吃了大亏。 要不要救? 他要是马上翻脸,放虫子咬死我怎么办? 虽然也可能是因为我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他对我感激涕零,虫子的事一笔勾销。 至于姻缘蛊…… 再说吧再说吧。 我思来想去,还是愧疚占了上风。 趁着良心还在跳动,我等待时机,准备趁着人贩子夜半困倦,悄悄潜入,把苍官拖出来。 可是人贩子们把这个金疙瘩看得比自己裤裆还严实,眼瞪如铜铃,整夜守着。 第二日天不亮,他们拉了个板车,像运死猪肉一样把苍官抬走了。 不知道他们下了什么药,苍官愣是丁点没醒。 我在厨房顺了个酱肉包,慢腾腾跟在后面。 南风馆是京城贵女们的消遣场所,里面有各色美人,陪你喝酒聊天。 只要钱够,想干啥都行。 可惜我没钱,从来没敢进。 我躲在房檐上,看到人贩子把苍官抬进了南风馆后院。 屋里出来一个着红衣的年轻人,人贩子们喊他二公子。 好漂亮的男人。 这南风馆有点东西。 只见二公子葱白如玉的手扯开麻袋,苍官的脸露了出来。 我远远瞥着,那小脸苍白,显得挺脆弱。 真好看,适合娶回家当相公。 虽然我说这话好像不太合适。 二公子似是被苍官的美貌惊着了,啧啧惊叹,二话不说就从屋里抬了一个箱子出来。 箱子打开,金光闪闪。 一千两黄金。 人贩子们眼睛都绿了。 我也是。 苍官被抬进一个看着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