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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比大脑要快很多,它根本不受控制,猛的剧烈跳动起来。
我掌心渗出汗意,握着笔的手指发白,强装镇定的偏头。
鹤归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我旁边,他穿着休闲而松弛,嘴角勾起意味不明的笑意。
太能装了。
若不是他手腕的佛珠串摘下,又重新绕回,来来回回,看得人心烦。
我还真以为他风淡云轻。
台上的熙熙动的很快,别的人还在思考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提笔写起了数字,思考的时间很短,下笔几乎没有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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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极力将所有思绪都放在她身上,但鹤归的存在感太强了,强到我甚至有些麻木的窒息感。
当初那些本以为已经挖了坟立了碑的记忆,根本控制不住的揭棺而起,重新在我的大脑里耀武扬威。
年少的他,总是背着仿佛能压垮脊梁的沉重书包,脸色惨白,却站得笔直。
他就像语文书上的白杨树,孤零零的屹立在戈壁滩上,姿态挺拔。
却小小年纪失去父母,背着一身的债务。
我爱了他十五年。
从炙热的操场上陪着他捡饮料瓶,到小巷里哭着抱着他让他别再打架了。
他真的很苦很苦。
可后来,他站在魔都外滩抱着我,心跳得飞快,但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所看到的蓝图。
他还清了贷款。
但他的商战之路却再也停不下来了,就像一局开了就不会结束的大鱼吃小鱼游戏,他永远在蚕食的路上,目光也只会停留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
我开始发现,我爱不动了。
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吵,我们就这样拖泥带水的耗着。
我一边崩溃,想着要不就算了,一边清醒,某个深夜突然发了疯似的想他。
为了不让自己变成那副最让人瞧不起的舔狗模样,我得了暴食症,开始疯狂的吃东西,然后抱着马桶抠着嗓子眼呕吐。
直到我收到了那份错的癌症晚期诊断书。
它救了我的命。
让我彻底摆脱了那个困了我十五年的青春。
至于鹤归。
安安分分的当个死人不好吗?如今的这番姿态又是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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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归像是看不出我对他的抵触,拿起我的笔在本子上画:
「你看,标准的平面数独是九个宫的,在这个基础上」
他说的很慢,也很有耐心,即便我现在心里燥的不行,也能慢慢听懂。
恍然见仿佛重回校园时代,他坐在我旁边看到我数学考了 59,问我:「你是怎么全写满了,还能考不及格的。」
我说:「我对自己创造的东西都迷之自信,虽然他很烂。」
区别是,当年他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隐隐能嗅到洗衣粉味道。
而现在禁欲板正,有股淡淡的木质香味。
当年我对他心有邪念,嘴里说着笑话心里还有些自卑,听到他讲题,傻子一样只知道傻乐。
但现在。
我从他手中夺过本子和笔,翻了个白眼:「关侬啥事体?」
声音还有些颤抖,但气势足够。
我是绝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