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李嘉诚儿子的世纪大盗,竟想「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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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这样推算出十亿港币它的重量就是一吨。这还不包括第一天张子强带走的那 3800 万,和还有相当一部分是 500 元面值的港币。其实大家忘了,赎金一共是 16.38 亿,还有另外一桩绑架案(我会在后文面细细地讲给大家)。 我不知道李嘉诚的这笔赎金一共有多重,但我大概知道它们有多大的体积。张子强拿走其中的 35% 以后(法院最后认定的是 3.62 亿港币),余下的钱装了 40 个塑料编织袋,堆满了一间 40 平方的房子。这些钱将负责分赃的陈智浩刺激得整夜无法入睡,就呆在这堆钱的旁边,灵魂出窍般地一直坐到天明。 所以那几天,李嘉诚想的就是尽快将钱交给张子强,好而将儿子赎回来,想都没想去报案。 李嘉诚没有报案的真相,是他对绑匪有「一个承诺,三个劝告。」 由于钱都是现金,而且是不连号的旧钞,数量太大,香港银行分三天才筹集齐,第三天张子强来收最后一笔钱,临离开时,李嘉诚对张子强说了一番话,这番话就是「一个承诺,三个劝告。」其中「一个承诺」就是再次承诺不报案。张子强对李嘉诚也有一个承诺,即是:从此不会再动李家的人。这个承诺对李嘉诚很重要。 交完赎金后,张子强就亲自将李泽钜送到李家开的位于香港铜锣湾的怡东酒店。其实不报案的真相,就是这「一个承诺,三个劝告。」「一个承诺」的内容比较清楚明白,「三个劝告」是张子强第三天来李家运最后一笔钱即将离开时,李嘉诚喊住了张子强,对当时已经坐在李家提供的一辆黑色奔驰 600 车里的张子强,说了一番话,这番话的内容就是「三个劝告」。 这个内容李嘉诚不愿对外说。后来,我于张子强在看守所里留下的那一堆录像中,找到了这个内容,说清楚这些,需要详细说明当时的气氛和背景,所以这里只好先卖个「关子」,容我在后面细述前因后果时,慢慢道来。 李嘉诚的不报案,大家广为探讨了各种原因,可大家不知道因为他的不报案所造成的后果,而这些后果的影响,还一度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更让张子强产生了想「无罪释放」的幻想。  绑架案侦破后,张子强在看守所里交待了犯案经过,他之所以交待得很痛快,除了其他案犯都已经交待了,案件经过警方已经弄清楚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李嘉诚在香港不报案。 他觉得香港警方无法治他的罪,所以他痛快地交待,希望大陆警方将他遣送回香港。张子强交待后,广东省警方就及时向香港警方做了通报,香港警方根据张子强的交待,查封了张子强以 4000 多万赃款购买的香港一处别墅(如今这幢房子恐怕值好几个亿了)。 可是后来由于李嘉诚坚持不报案,根据香港法律,受害人不报案,在香港这个案件就是不存在的,张子强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