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少年有点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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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果然慌了。 她开始了洗脑,深深叹了口气:「姜夫人衣食无忧,当然温柔,我却是个没用的乡下妇女,为了你,我离婚都没要你弟弟,还来到这里,干伺候人的事,就是为了能让你读个好高中!」 「你这死丫头,还说我不像个母亲?」 「果然啊,我养你有什么用啊,我真是个苦命的人呐。」 「……」 沈春兰唱念俱佳,我却在复盘今天发生的事情。 做阿飘的那些年,我早就摸清了所有人的癖好和习惯,知道他们喜欢什么,也对他们的性格了如指掌。 所以周一的早晨,姜夫人是要雷打不动去喝早茶的。 我挑在这个时机,就是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 在她心里种上一颗种子,等待萌芽。 眼下,我要去学校吸引另一个人的注意。 5 我到学校,正好是刚下课的时候。 姜静雅看到我的那瞬间,整个人都在冒火。 我不仅没有穿破衣服来学校,还穿上了她的新衣服。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乡巴佬?感觉还挺漂亮的!」 「这衣服也不便宜,小一千呢!」 教室里面,议论纷纷。 这就是菁英中学,先敬罗裳再敬人。 班主任清清嗓子:「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苏纭纭,大家欢迎!」 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却比上一世的嘘声好很多。 我满意这个开头,一点都不怯懦:「我是苏纭纭,希望能和大家好好相处。」 漂亮的人还是占优势的,我第一次感谢自己这张脸。 和四周人混了个脸熟,我听到了姜静雅不小的爆料声:「保姆的女儿……这衣服,不对,这衣服是我的,她偷我衣服?」 姜静雅最后的话,我只当没有听到。 因为有更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 我顺着校园操场的小路,摸到了西北角。 这里有一片蔷薇花丛,人迹罕至,围墙不高,是翻墙进学校的绝佳地点。 我拿出手里的面包,认真地喂着墙角的小猫。 默数一二三。 身边花瓣惊起,一个利落的身影从围墙上落下。 我抬起头,看到了菁英中学的传奇人物,秦莫琛。 他个高腿长,五官精致,既清纯又霸气,堪称病娇与钓系的完美结合。 在菁英中学,就是脸在江山在的校草。 人前,他是斯文有礼的高冷学霸,人后,他是偶尔逃学,喜欢甜品的铲屎官。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姜静雅喜欢秦莫琛。 上一世,我本已经习惯在班级里当透明人,可就是在秦莫琛偶尔问过我一次题目之后,针对我的霸凌变本加厉。 剃成板寸头,水杯里的口水,凳子上的红墨水,还有最后的屈辱。 可以说,秦莫琛是那个导火索,偏偏他又曾经真诚地问过我,是否需要帮助。 那是我被剃成板寸,在天台哭泣的时候…… 当时的我被沈春兰下跪请求,不追究姜静雅的过错,一时心软答应了。 是秦莫琛,我应该痛恨的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