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他说要娶我,予我凤冠霞帔,不曾想到头来却食了言」为开头写一篇不是为虐而虐的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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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要娶我,予我凤冠霞帔,不曾想到头来却食了言。 我仍旧还是被困在这个卧房里,仍旧还是陆大司令见不得光的情妇。 1 再次拥有意识,是我从司令府的卧房里醒来。 陆尽明还穿着军装,满是疲惫地睡倒在我的床边。感受到胸口子弹伤口的痛,我才意识到原来我还活着。 推开窗,吹来的是民国十七年的初雪。 我看着外面失神,如果拖着如今这这幅身子从楼上跳下去,应该算是必死无疑吧?我刚爬上窗台,就惊动了沉睡着的陆尽明。 他发了狠拽着我的手腕,总觉得他下一秒就要朝着我发火,可他却在看了我一眼后停顿。 我们僵持半响,他才瞪红了眼睛问我:「你就这么想死?」 我紧紧咬着下唇,眼泪早在眼眶里打转:「是。」 他松开我的手腕,我看见他脖子上因忍耐怒火而暴起的青筋。 不知道是过了多久,我才听见陆尽明说:「你养好伤,我放你自由。」 我抬头望他,再反应过来,陆尽明已经离开。 他第一次在与我不欢而散的时候没有发狠的摔门而去,我竟然也会觉得不习惯。 我关了窗,终于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真的想死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陆尽明救过我一命,在陆城与林城交战的时候,战火纷飞中,他发现了苟活在贫民窟的我。 他将我带回司令府,像圈养金丝雀一样将我养着。他发现我唱歌好听,就将我捧成陆城的头牌歌姬。众人皆称我一声沈小姐,却不知道我终日被困在这司令府里,成为随取随予的情妇。 所以悍匪卷土重来进攻陆城的时候,我在战场上为陆尽明挡了一枪。 算是我还了他当初的救命之恩了。此后,我们至少算两不相欠,互不羁绊了。 我不想死,我只是想要自由。我只是想离开司令府,离开陆尽明。 可明明我得到了心心念念的自由,为何仍像之前那样难过,甚至更加难过? 离开司令府那日是个大晴天,连下了一个月的雪刚好在今日停了。 我没什么好收拾的行李,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陆尽明的。 所以我只身来,最终也是只身离开。 临走也没有再见到陆尽明一眼,仔细算来,从那一夜后我便再也没见到过他。 我没地方可去,整个陆城除了陆尽明,我就只认识与我同为歌姬的穆清婉。 我如约造访,穆清婉替我泡好了清茶。 她与我熟识,一眼便洞穿了我的心事:「分明自己都还不舍,还以死相逼换什么自由。」 「那我当如何?他这个月十五便要娶商会会长的千金了。我总不能到时还以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呆在那司令府吧。」我勉强扯出一个笑,觉得手里这杯茶一点也不应景。 穆清婉也是这样觉得的,所以她起身又给我倒了杯酒。 我眼泪一个劲的往下落,明明此时此刻应该庆祝我重获自由,可我脑海里却不断回忆着那日在书房里无意间听见他成婚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