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案件是因为小细节破案的_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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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能绕过代理商直接跟零售商合作,这样收益理论上会更高。 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阿松。阿松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其实我也跟集团领导们提过,我们完全可以成立个销售公司,在线上线下都可以做零售商的活,这样对收益会有很大帮助,而且不会担心代理商的桎梏。但是因为市场有波动,一旦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组建的前端销售不利,公司会承担很多不可控的风险,说不定还会引起代理商的反噬,所以领导认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们把产品把控好,市场调研好,代理商维护好就好了,躺着数钱就行。」 好家伙,说得头头是道的。 「不过今年我做了一个试验,拿了另一个非主营的产品,跟行业发展最快的零售商 L 签了一个,」阿松说道,「这个零售商 L 也想试一试直接跟我们生产端合作,但他要上市,怕直签财务风险太大,他就找了一家他可以影响的第三方 S 跟我们签了,可以理解为,S 打给我们的钱其实是零售商 L 的。」 「那为什么不直接签三方呢?都透明不是更好看到试验结果吗?」我问。其实我心里已经大概知道答案,应该是 L 公司和阿松对超额部分的收益有桌下交易,这也是举报信里提及的另外一个重点。 「可能还是怕财务和税务风险吧。」阿松说道,「正好,下午第三方公司 S 的负责人过来,你们可以聊聊,晚上一起吃个饭。」 S 公司的负责人是个气质美女,应该比较对阿松的胃口,聊完后我更疑惑了,按 S 公司的说法,他们是扣除必要费用后平进平出给零售商 L 公司的,我们从市场上和 L 公司内部了解到情况确实如此。不仅如此,L 公司应该是为了上市冲流水,零售也是平出,那就不存在分给阿松的超额收益。 摸不着头脑。难道是阿松给 S 公司负责人冲流水捧她们公司上市?也不像。 这件事从头到尾,公司没有损失,钱的流向和合同都是匹配完备的,说不定还能找到一条新的销售路子,第三方 S 公司因为早早地收到零售 L 公司的预付款,甚至都不用承担压货的风险,唯一存在风险的就是 L 公司,一旦销售不利,可能拖慢他们的上市进度,但他们提前用第三方 S 公司做了防火墙,风险可控。 写报告的时候,我也久久不能释怀,但也如实地把情况一一写明,也重重地点了一下新业务的试验。当然,企业经营上瑕疵肯定是有的,报告里也点了出来,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老板看了后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大动作。 发完报告给东哥,我打开匿名信又看了一遍,突然灵光一闪,跟东哥单独发了一条信息。 果然,老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批示,风平浪静地过了半年。年底,阿松拿了年终奖就辞职了,老板挽留未果,据说是理念不合。 又过了半年,我在一个展会上碰到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