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近几年有哪些案件是被舆论影响了判决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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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会递给他。 真正让舆论轰动的是第二条上诉理由。 林森浩说:「我对我犯罪的事实做一些更正。」 他当庭翻供了! 而他所「更正」的内容,导致网络上对本案的认识,越来越匪夷所思: 比如翻供证明了存在刑讯逼供;检方不提供证明毒物确是 N2 的质谱图,是因为背后有潜在势力;林森浩说自己稀释过毒液,那么就不是故意杀人;黄洋真正的死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而不是中毒。 最终他们得出结论:林森浩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甚至有人说,凶手是宿舍里的第三个人。 整个二审,从当天上午 10 点,一直持续到深夜 11:30 之后,在这漫长的 13 个小时里,控辩双方针锋相对。 如果只截取一半,只跟随辩护人的引导,自然能够得出上述结论。 可是还有另一半呢?检察员列举了哪些证据?真相到底是什么? 三名审判人员坐在法庭中央,最终将争议焦点归纳为以下三个: 第一,涉案毒物究竟是不是 N2; 第二,被害者真实的死因; 第三,关于林森浩的主观故意和案件定性。 首先,涉案毒物是不是 N2? 大约 20 名证人的证言、两份不同鉴定机构的《检验报告》、林森浩取得毒物的录像,以及他当庭的供述…… 12 个不同的证明环节,都指向了一个事实:林森浩获取了 N2,并投入饮水机中。 可是为什么把被害人的尿液送去化验,一方机构检测出 N2,另一方却没有呢? 证人解释道,两个机构使用的检测方法不同,确定的浓度标准也不同,检测结果有出入属于正常。 那么,被害人是不是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 2014 年 4 月,辩护人之一的斯伟江律师找到胡志强。 胡志强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看了黄洋的病历等书面材料,发现几项乙肝指标呈阳性,他立刻请教了解放军 302 医院的传染病专家。 专家说,这种情况,只可能是爆发性乙肝。 胡志强进而推论,黄洋之死更像是一个「巧合」:林森浩投入 N2,正好碰上黄洋爆发性乙肝发病,所以当「大家都说他(林森浩)杀人了,他就真以为自己杀人了」。 「这是错误的。」陈忆九在法庭上说,他是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与了对黄洋死因的第二次鉴定,「因为三项指标呈阳性,只能说明黄洋是 HBV(即乙肝)感染以后的康复状态。如果当时黄洋是处在爆发性肝炎的话,他一定会出现 HBV-DNA 的阳性,这是第一。第二,有核心抗体 IGM 的阳性。而恰恰这两个指标在本次本案当中,没有体现出来。」 简而言之,如果存在爆发性乙肝,就一定会有乙肝病毒的复制,有病毒复制,当时就应该检测出 HBV-DNA 阳性,但黄洋的检测结果是